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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金打假专题】真“金”不容假“绿”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4-19 08:45

所谓“染绿”“洗绿”“漂绿”,就是“伪”绿色项目。具体来说,企业“染绿”“洗绿”“漂绿”的主要方式包括:虚构或伪造绿色项目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以某个单项小微的绿色项目将整个企业(项目)包装成绿色企业(项目);以绿色环保项目的名义融资但资金实际用途未投入绿色项目等。

□记者 仇兆燕 胡杨

绿色金融发展迅猛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在“双碳”目标下,我国着眼于构建一个成熟、有序的绿色金融市场,希望以市场力量帮助资金资源向低碳、节能、环保领域聚集。

随着绿色金融的不断发展,绿色金融内涵走向多元化和多层次化。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主要包括正在快速发展的碳金融以及在绿色金融市场上推出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产品。其中,碳金融的核心在于碳市场建立,并依托碳排放配额和项目减排量开发出各类金融工具进行交易,以帮助高排放企业管理其碳排放配额,提高减排量;绿色金融市场则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以及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工具为主,旨在帮助低碳减排项目筹措资金。

稳定运行的绿色金融市场和创新型的金融产品不断向绿色项目提供资金,助推全国低碳经济发展。数据显示,2021年底,我国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达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另据人民银行披露,截至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5.9万亿元,同比增长33%,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2021年境内绿色债券发行量超过6000亿元,同比增长180%,余额达1.1万亿元。

毫无疑问,绿色金融在引导绿色投资、促进产业绿色转型、优化能源结构、支持污染防治、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助力我国绿色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理念根植于金融业

对于金融业来说,发展绿色金融是优化行业资源配置、加快自身经营转型、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必然选择。

浙江一直在探索绿色低碳发展科学路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曾明确提出“打造绿色金融浙江样板”。

发展绿色金融,浙江的金融机构积累了一系列经验。

杭州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行已逐步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发展体系,从战略规划、内控制度等多方面持续加强顶层设计,深化绿色金融发展理念。通过持续优化绿色金融组织架构、设置绿色金融业务专项奖励、开发上线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形成限制准入负面清单等措施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截至2021年末,杭州银行绿色贷款余额419.32亿元,较年初增加104.49亿元,增幅达33.19%,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增速10个百分点,绿色贷款不良率低于全行平均水平。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州银行”)则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优势,结合当地实际实情,发展面向农户的绿色信贷产品。“我们为农户提供的光伏设备融资贷款专项用于购置屋顶光伏设备,单户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00万元。主要以光伏发电收益为还款来源,多余收益归农户所有,即可实现农村绿色能源经济的推广运用,也可为农户提供财富收入的另一个渠道。”鄞州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1年末,该行光伏设备融资贷款客户达到830户,贷款余额2558万元。

防范特殊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绿色金融在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除传统的金融风险外,根据各类项目特性还可能存在其他特殊风险,如“部分项目贷款收益与风险不对等”“部分创新类业务暂时缺乏完备的风险防范措施”等,尤其要防范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的“染绿”“洗绿”“漂绿”风险。

所谓“染绿”“洗绿”“漂绿”,换言之就是“伪”绿色项目。具体来说,企业“染绿”“洗绿”“漂绿”的主要方式包括:虚构或伪造绿色项目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以某个单项小微的绿色项目将整个企业(项目)包装成绿色企业(项目);以绿色环保项目的名义融资但资金实际用途未投入绿色项目等。

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刘向东介绍,如果“染绿”“洗绿”“漂绿”行为持续扩大或对其熟视无睹,这种两面性做法将给经济社会带来较大危害。一方面,模糊对绿色环保的认知,可能扰乱金融服务市场秩序,让开展绿色金融的机构难以弄清相关标准,不能有效推动开展真正的绿色金融业务,切实推动碳减排行动,从而导致难以有效实现“双碳”目标;另一方面,一旦金融机构长期陷入“染绿”“洗绿”“漂绿”的套路中,将有损金融监管的权威性和效率,引发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让规则完全被资本所利用,给金融系统运行带来不稳定风险,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明确标准

为解决这种“绿色产业”边界界定不一问题,避免出现“泛绿化”现象,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涵盖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六大类,并细化出30个二级分类和211个三级分类,以更好地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化建设工作,更加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流向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指出,《目录》是绿色金融的“底盘”,无论是绿色信贷还是绿色债券,都要以《目录》为基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几方面问题:一是《目录》与国家标准分类目录的衔接问题,可能存在两边无法一一对应的情况,有的产业在《目录》中是绿色的,但在国家标准分类目录中则不是;二是上报统计系统时普遍以国家标准分类目录分项为准来填报,有一些未纳入国家标准分类目录的分项需要手动填报,这个过程中如果出现错漏,并非主观故意的“洗绿”“染绿”“漂绿”行为;三是《目录》设计的科学性和与时俱进的程度还有待提高,诸如“煤炭清洁利用的绿色性判定(现有技术能将煤炭的碳排放降到很低)”“货运铁路与客运铁路的绿色性不统一”等问题都尚有讨论余地,这也影响着对“洗绿”“染绿”“漂绿”行为的认定。

可以说,“明确标准”是绿色金融规范发展的前提,更是确保规则“引导绿”而非“统计绿”的关键。因此,2018年,人民银行牵头成立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按照“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原则,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三年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中英文版)、《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环境权益融资工具》3项标准已正式发布;15项标准进入立项或征求意见环节,涉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碳核算等多个重点领域。部分标准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率先试用,为全国推广探索、积累经验。

此外,有业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目前提供的环境效益测算方法在实操层面也存在较大的难度,且政府部门也暂未建立公开统一的企业能耗或排放信息,因此,总体来看,金融机构对绿色贷款环境效益的测算和获取都存在较大的难度,为“染绿”“洗绿”“漂绿”提供了一定的操作空间。

为了让信息“暴露在阳光下”,近年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公开披露发放碳减排贷款的情况以及贷款带动的碳减排数量等信息,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核实验证,让每一分绿色资金的使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让“洗绿”行为得逞。

提升专业能力

从内部来看,大部分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机构尚缺乏既懂环境又懂金融的专业人才。

对此,上述杭州银行人士认为,金融机构自身要加强绿色金融专业化能力建设,培养和引进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并通过与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合作等方式加强对绿色项目的审核,减少“染绿”“洗绿”“漂绿”风险。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定期公布合格或经认证的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清单,为金融机构筛选认证公司提供便利。

为防范“染绿”“洗绿”“漂绿”,杭州银行采取了一系列事前举措,例如:绿色信贷管理上实施绿色贷款逐笔申报、集中审核、专项统计、严格考核;明确绿色信贷业务牵头管理部门以及总分支绿色信贷业务管理职责;对于业务经营部门上报的绿色贷款认定,实行总行双人复核,交叉验证,在定期向人民银行报送绿色贷款专项统计表的基础上,同时报送绿色贷款业务台账,披露绿色贷款业务明细及绿色贷款具体用途,接受监管部门对绿色贷款底层资产的审核等。

“在绿色贷款认定过程中,我们会严格按照《目录》和绿色融资统计制度相关分类和标准进行逐笔认定贴标,例如向绿色建筑项目发放的绿色贷款,除提供立项批复、环评报告、可研报告等项目文件资料外,会同时要求贷款机构提供经第三方评估的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证明材料,防范风险。”杭州银行方面回复记者称,由于按照绿色贷款分类规则和标准严格审核每一笔绿色贷款,暂未发现企业贷款存在“染绿”“洗绿”的情况。未来,该行将进一步通过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等方式披露绿色项目投融资情况,加强绿色项目投融资审核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在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看来,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对于银行来说,防范此类风险,需要提升绿色金融服务的能力,提升伪绿色项目的识别能力,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