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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真容】红色金融先驱——彭湃(上)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4-01 10:31

□王珏麟

彭湃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卓越的领袖。他同许多革命先烈一样,有着坚定的革命信念。为了信仰,彭湃背叛生活优裕的家庭,走上艰苦的革命道路。为了信仰,彭湃在革命最艰难的时候矢志不移,最终慷慨对敌,从容赴死。2009年9月14日,彭湃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之一。

彭湃

彭湃1896年10月出身于一个大地主家庭,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广东农民运动的先驱与领导者,海陆丰农民运动和革命根据地的创始人,中国共产党早期农民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毛泽东称彭湃为“中国农民运动大王”。彭湃1914年就读于海丰中学。1918年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政治经济科。俄国十月革命之后,彭湃树立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1921年5月,彭湃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回到海丰进行社会主义宣传,实现他改造旧社会的抱负。192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2月参加东征。1927年8月1日参加了南昌起义,任中共前敌委员会委员。11月,领导创建了红色政权——海陆丰苏维埃政权。1928年2月,正式成立海陆丰劳动银行。11月,彭湃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奉命赴上海,任中共中央农委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委员、中共江苏省委军委书记。1929年8月,彭湃壮烈牺牲。

废除高利贷制度

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但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并没有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农村经济凋敝。在金融方面,广大农民深受高利贷和市场上货币流通繁杂,混乱的盘剥之苦。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在党的一大结束不久,党领导的土改运动开始在浙江萧山、广东海陆丰和湖南衡山等地区逐步兴起,并在确立农民大众的金融事业方面开始了积极的探索,农民运动出现了新局面。随着革命进程,工农兵苏维埃政治制度的建立,以及谋划创建为农民群众争取权益的金融事业,旧有的金融体系必须彻底改变。

在海陆丰苏维埃政府建立前,海陆丰地区的地主阶级把高利贷作为盘剥农民的重要手段,利息率高达50%至100%,相当多的农民成了高利贷的债务者。有的农民为了偿还债务,被迫卖掉土地,甚至离妻鬻子。在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站在工农群众立场,将矛头对准农村的高利贷剥削,谋划创建为农民群众争取权益的金融事业。

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农民问题决议案》,第一次提出了农村借贷的最高界限为“限制高利贷盘剥,每月利息最高不超过二分五厘。”海陆丰十月起义胜利后,临时革命政府就严格宣告:“取消一切债务,如有债主向工农讨债者枪决。”与此同时,还提出了“焚毁一切债约”的口号。在工农兵苏维埃政府的勒令下,地主阶级除逃跑者外,都纷纷把契约送到苏维埃政府,由政府集中起来烧毁。高利贷的废除,把农民从封建剥削制度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农民无不扬眉吐气,欢欣鼓舞。

1924年1月,中国共产党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明确提出了“应由国家为之筹设调剂机关,如农民银行等”,以解决“农民之缺乏资本至于高利贷以负债终身”的沉重负担。在海陆丰苏维埃政府建立前,在海陆丰地区还流行一种以货币作为资本谋取高利,以收取物品作为抵押的当铺。它同高利贷一样,也属于封建性的债务关系。“农民常因财政支绌,无法施肥;或年关之际,而用衣服、家具、农具质在当铺,其利息甚高,亦农民贫困之一因也。既有农会,可设金融机关(以最低利及长期)以利农民。”因此,在海陆丰苏维埃政府成立后,立即对境内所有当铺予以没收,从而取消了这种高利贷机构。开始时,由于缺乏经验,对没收当铺的财物不是无偿还给典当人,而是限7天内由原典当人照当票金额之五成赎回。中共广东省委很快纠正了这种做法,提出“当铺没收后之农民物件,不必拘于五成要农民赎,尽可能无代价归还农民”。这种做法,深得人心,“贫苦民众,闻之狂喜,凡当铺中所有当入的衣服器具,均于数日内认回。”

成立海陆丰劳动银行

1922年11月,在《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中提出:“组织农民消费协社。中国农民间有合资向城市购物之习惯,应就此习惯扩大为消费协社。”“组织农民借贷机关。中国农村向有宗祠、神社、备荒等公款,应利用此等公款及富农合资组织利息极低的借贷机关。”为了保护农民利益,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彭湃就提出了摧毁旧的金融机构,建立为贫苦农民谋利益的金融机构的主张。这一主张体现在1923年7月彭湃起草的《广东农会章程》之中。《广东农会章程》“第七章会务”第二十七条第十款中明确提出了“办理农业银行、消费组合及其他关于经济事项”的问题。

海陆丰劳动银行旧址,现为海丰县图书馆。

1925年,广东省召开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通过《经济问题决议案》,提出“要创办农民银行(或叫信用合作社)”。

1926年5月,广东省农会成立,澎湃任农会执行委员长。在第一次农代会上,他主持制定了《海丰总会章程》和《广东农会章程》,明确提出了农民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的纲领和政策。在1926年10月广东省农民协会编辑出版的《海丰农民运动》补充《(六)地主不肯借钱农民》中讲到“农民阶级已与地主阶级不断地斗争,地主阶级不肯将钱借与农民,每当青黄不接,或下种无钱的时候,去与地主借钱,地主皆闭门谢客,这因为一是恨农民,二是借后恐怕无效。农民在这个时候,只有忍痛等待后日多量的减租运动之一个希望。农会并宣传俟减租得到效果,就可以办农民借贷机关以安慰他们。”

1927年3月,毛泽东、彭湃、方志敏等人研究了农民运动中的金融政策,提出在革命势力可及之地,努力设立农民银行等条件极低的贷款机关,以解决农民资本缺乏的问题。4月下旬,在海陆丰举行讨蒋起义时,颁发的《临时人民政府宣言》中,明确将“开办农民银行,以低利借给农民”列为“最低限度纲领”。10月,海陆丰起义胜利后,海陆丰苏维埃政府开始酝酿成立工农自己的银行。

1928年2月18日,海丰县召开了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大会把为救济金融,便利市面交易列为议题,以支持革命斗争,决定成立海陆丰劳动银行。“使工农贫民在推翻资产阶级革命进程中,有此借贷机关,得以从事生产,发展社会经济”。海丰、陆丰两县苏维埃政府立即正式联合成立“海陆丰劳动银行”。

(作者单位:中华联合保险宁波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