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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监管合作

【以案说法】都说金融“共享法庭”好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1-04 08:11

□温萱 徐梦茜 杨亚

“现在请签署调解协议书。”2021年12月30日,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在浙江温州通过金融“共享法庭”现场调解,身处温州、宁波两地的借款人林先生及其妻子通过“共享法庭”,足不出户享受了诉前调解服务。

当事人林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归还银行贷款,但林先生有还款意愿,希望能够分期偿还。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得知当事人和银行都有调解意愿后,温州市银保调委组织双方开展了诉前调解,了解到林先生的妻子身处宁波,无法到场参与调解,调解员指导林先生及其妻子通过“共享法庭”的“ODR”系统进行调解。

当天,调解员通过金融“共享法庭”与当事人现场连线,对双方的诉求进行解释和调解,不到半小时,银行和林先生即友好达成了最终调解方案,为当事人省去大量时间,减少了奔波诉累。“真高效,不用两地来回跑,真没想到这么顺利。”林先生说。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蒋卫宇表示,此次首家市级层面金融“共享法庭”的启动,是实现人民群众对金融司法解纷新需求、新期待的进一步拓展,是法院职能在金融生态法治建设中的进一步延伸,也是审判机关、金融监管机构合力护航温州走好共富路的进一步实践。

据悉,这一温州市首家市级金融“共享法庭”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银保监分局共同设立,地点位于温州银行所在的温银大厦。依托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与银行硬件设施,金融“共享法庭”以“一网线、一屏幕、一终端”为标准配置,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网、裁判文书公开网等软件模块,使广大群众在“家门口”便能享受调解指导、诉讼咨询、网上立案、在线庭审、跨域开庭、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多元司法服务,真正实现金融矛盾纠纷处理“最多跑一次”,让人民群众充分共享数字化改革成果。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温州银保监分局共建金融‘共享法庭’,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有力举措,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温州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朱燕军表示,金融“共享法庭”突破时空限制,将司法服务功能延伸至金融机构网点一线,有效推动金融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实质化解。温州银保监分局将积极打造“司法+科技”赋能金融消保新模式,持续推动辖内银行业保险业“高站位”做好消保工作、“高质量”建好金融“共享法庭”、“高标准”推进金融纠纷化解。

据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温州银保监分局通过交流合作,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金融“共享法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在全市19家金融机构61个网点设立金融“共享法庭”。接下来,两家单位将在温州全市范围内推广该模式的实践应用。

2021年9月至12月,温州全市已建成“共享法庭”2964个,开展在线会商、调解指导等2757次,分流、化解各类纠纷635件。同时,推行“共享法庭”定位标识的“线上查询”功能,在高德地图可查询“共享法庭”1237家,实现 “轻触指尖”即可找到距离最近的法庭参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