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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聚焦保险主业 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保险集团公司监管办法施行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1-12-01 09:04

□本报记者 朱艳霞

11月30日,试行11年的《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迎来修订版,中国银保监会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发布了《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十章93条,包括总则、设立和许可、经营规则、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非保险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附则等,即日起施行。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强调并表监管,明确银保监会在单一法人监管的基础上,对保险集团的资本、财务以及风险进行全面和持续的并表监管,识别、计量、监控和评估保险集团的总体风险。银保监会基于并表监管,可采取直接或间接监管方式,依法通过保险集团公司或其他受监管的成员公司,全面监测保险集团所有成员公司的风险,必要时可采取相应措施。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院长助理王国军表示,对保险集团公司的监管,并表管理是关键。如果不并表管理,监管部门对保险集团公司的监管就很难到位,集团公司内部各个板块之间的风险防火墙很难建立起来,保险集团公司的信息披露也难以客观全面。

应至少控制两家境内保险公司50%以上股权

保险集团公司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并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名称中具有“保险集团”或“保险控股”字样,对保险集团成员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公司。

《办法》明确,设立保险集团公司应当报银保监会审批,投资人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保险公司股东资质条件,股权结构合理,且合计至少控制两家境内保险公司50%以上股权。

根据《办法》,设立保险集团公司可以采取下列两种方式:一是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其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和货币出资设立保险集团公司,其中货币出资总额不得低于保险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50%。二是更名设立。保险公司转换更名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以货币出资设立保险子公司,原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依法转移至该保险子公司。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截至2020年末,我国共有13家保险集团,总资产22万亿元。保险集团及其所属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主体中占据主导地位。

强调并表监管“以控制为基础,兼顾风险相关性”

《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加强保险集团公司治理监管,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具有简明、清晰、可穿透的股权结构,与下属成员公司股权控制层级合理,强化保险集团公司对整个集团公司治理的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保险集团风险管理,增设“风险管理”章节,要求保险集团公司整合集团风险管理资源,建立与集团战略目标、组织架构、业务模式等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新增完善了风险偏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集中度风险管理、防火墙设置、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以及压力测试体系等具体监管要求。

三是完善非保险子公司监管,增设“非保险子公司管理”章节,明确保险集团可投资非保险子公司的范围和相关条件,完善内部管控机制、禁止行为、外包管理、信息报送等规定。

四是系统完善集团监管要求,强调并表监管“以控制为基础,兼顾风险相关性”,完善并表监管范围;提高保险集团公司信息披露、危机应对和处置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明确外资保险集团公司监管适用《办法》。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应当设立独立于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并要求各业务条线、子公司及其他成员公司在集团整体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政策框架下,制定自身的风险管理政策。

在并表监管方面,《办法》强调,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纳入并表监管范围。保险集团公司投资的两类机构也应当纳入并表监管的范围:一是被投资机构所产生的风险或造成的损失足以对保险集团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二是通过境内外附属机构、空壳公司等复杂股权设计成立的,保险集团实际控制或对该机构的经营管理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被投资机构。

推动聚焦保险主业,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办法》发布对保险集团公司会产生哪些影响?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实施将对保险集团稳定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一是强调保险集团公司的股权投资应坚持保险主业原则,并明确保险集团可投资企业类型和投资比例限制,推动保险集团聚焦保险主业、加强股权投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二是提升保险集团公司治理能力,降低保险集团股权结构的复杂性,防止成员公司之间交叉持股,限制人员兼职,规范集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资源共享等事项。

三是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建立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管控集团风险,并关注风险传染、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集中度风险、非保险领域风险等集团特有风险,促使保险集团公司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水平。

四是弥补保险集团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监管空白,引导保险集团建立规范、有效的非保险子公司管理体系,并通过投资非保险子公司优化集团资源配置、发挥协同效应、提升集团整体专业化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有效促进保险主业发展。

“当前13家保险集团公司应按照《办法》建制度补短板。”王国军称。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通过严格市场准入、丰富非现场监管指标、开展现场调查检查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保险集团公司监管,规范和促进保险集团公司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