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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滥用商标维权是一种灾难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1-11-30 17:30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韩业清】

前有“逍遥镇”,后有“潼关”“库尔勒”。近日,在河南洛阳,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只因他们的招牌上的肉夹馍前带了“潼关”两个字,就被告了。此外,河南多地还出现了“逍遥镇胡辣汤”“库尔勒香梨”的商标维权风波。因为商标惹上官司的,还有云南昆明的餐馆经营者。昆明多家店名中含有“眼镜”二字的餐饮经营者,都因为涉及商标权纠纷而被起诉。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逍遥镇”“潼关肉夹馍”进行了回应: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上述风波到此也算告一段落。

近年来,行业协会以规范产业发展之名,进行商标维权事件并不少见。我国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潼关、逍遥镇等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申请注册。但一家私企注册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成立了所谓的协会,便联合律所,漫天撒网,向各地制作、出售相关食品的餐饮店发出诉讼及收费,是维权还是为钱?

倘若“云南过桥米线”“沙县小吃”“武汉热干面”等群起效仿,千百年来的地方餐饮名品牌被独占后用来收费牟利,那行业秩序会演变成什么状态,可想而知。如果潼关肉夹馍协会和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开了这个头且尝到甜头,可能同样注册乡镇地名普通商标的行业协会都去维权,这对商家来说就是“灾难”。

没有地域,饮食文化就只剩饮食了。胡辣汤、肉夹馍,是地域和文化共同打造出的品牌,值得发扬光大。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有如今的名气,不是某个协会创造的,而是成千上万的商家创造的,忽视这些过往的商家们对品牌建设的共同努力,只会让人寒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