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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手记:让“黄土地” 变为“金土地”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1-11-30 10:45

□梅琳

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和农业生产设施产权抵押贷款是指以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产权作抵押,由试点合作银行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仍处于探索阶段,总体规模较小,尤其试点结束后,银行机构仍面临土地入市量小、未入市土地制约多、不良处置风险高、系统性估值体系缺乏等多重困境,亟待政策支持。

配套农业支持政策。近年来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有了较大发展,但仍缺乏规模化基础,使得生产性信贷需求不强烈。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发展,需要以扩大农业生产和完善农村生产经营机制为基础,协同推出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相关政策,以激发农业经营活力为基础激活农村土地市场,为农村土地融资提供重要的市场基础,以信贷资金为杠杆引导政策目标的实现。

健全风险担保体系。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政策性保险公司积极参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建立多元化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不良债权处置平台,解决抵押变现问题。

实施贷款贴息政策。对已办理农村产权类权证的客户进行贴息,一方面提升该类贷款对客户的吸引力,有效降低客户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提升农村产权权证的价值。

促进农村资源向资本转变。抓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产权制度、交易规则、服务监管等关键环节,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重点领域改革,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