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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发布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老年人健康险产品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1-11-25 08:40

【记者 朱艳霞】11月2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

《意见》涉及八个方面,共24条,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积极培育银发经济、强化老龄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要求和具体措施。

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意见》强调,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着力发展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规范发展机构养老,各地要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各地要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

《意见》明确,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保障领取待遇人员基本生活。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在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方面,《意见》提出,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布局若干区域老年医疗中心,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深入推进医养结合,2025年底前,每个县(市、区、旗)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方面,《意见》提出,加强老年优待工作,在出行便利、公交乘车优惠、门票减免等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拓展优待项目、创新优待方式,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待标识,推广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政策。

在积极培育银发经济方面,《意见》提出,鼓励企业设立线上线下融合、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大力发展养老相关产业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

在强化老龄工作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加强老年设施供给,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完善老龄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研究制定住房等支持政策,完善阶梯电价、水价、气价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