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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发布 每年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1-11-23 08:21

【记者 房文彬】11月19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每年6月为宣传月,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坚决遏制风险高发态势,彻底铲除非法集资土壤。

“经过多部门多年的打击和治理整顿,非法集资有所减少,但依然无法禁绝,甚至在个别时候和个别地区死灰复燃,仍呈现风险高发态势。”通商律师事务所张忠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表示,“不法分子不停变换花样,群众容易被蒙蔽,一旦误入陷阱,常会遭受重大损失。因此,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至关重要。”

《意见》明确,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教育要抢占宣传制高点,掌控舆论主动权,增强人民群众守法用法意识,注重普及金融知识,增进共识,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意见》就加强相关工作提出四个方面共十三条具体措施。一是在充分拓展宣传阵地方面,要通过防非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单位、进机构网点等办法,实现宣传全覆盖。二是在大力拓宽宣传渠道方面,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主力军作用和新型网络社交平台重要生力军作用。三是突出关键节点。以每年6月为宣传月,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利用元旦、春节以及地方特色节日等有利时机,借助金融知识普及月、敬老月、“3·15”消费者权益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全国性活动,依托各类宣传教育基地,壮大宣传声势。四是加强机制建设和组织保障。

《意见》指出,全方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是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治本之策。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构建常态化宣传格局,三是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宣传合力,四是强化媒体社会责任,要求媒体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意见》的发布,正是为了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意见》强调,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明确责任、协同发力,依靠群众、群防群治,创新方式、提升质效”的基本原则,突出系统思维,注重因地制宜,坚持与时俱进,加快构建各级地方政府示范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参与、新闻媒体积极支持、社会各方广泛响应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新格局,为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持久战厚植群众基础,提供精神动力。

“《意见》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原则(防范为主、打小打早、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体现。”北京福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楠表示,全方位的宣传教育能够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了解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减少非法集资的发生,从而化解存量、遏制增量、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也便于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职、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